根据“浙人社办发〔2018〕9号”文件精神:对2017年及以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的人员,不再发放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,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电子合格证明。 (点击查看文件

目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已开通2004年至今的电子合格证明打印(点击前往打印)。


2016年及以前的合格人员需要补办原合格人员登记表的,请按以下流程办理:

1、档案存放单位出具无合格登记表证明(需盖章);

2、申请人电子证件照片1张(发至zjrk@163.com,主题为“姓名+补发合格登记表”);

3、持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软件考试实施中心补办(或将“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无合格登记表证明扫描件”“申请人电子证件照片”“身份证扫描件”“证书扫描件”发至zjrk@163.com)。